绝、弃:放弃。指放弃世俗倡导的仁义,回复到人的本性。这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
出处:《老子》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德。”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无为而治。
弃绝仁义,回复到人纯朴的本性。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老子・第十九章》:“绝仁弃义,民复孝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