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叫人活;杀:叫人死;与:赏赐;夺:剥夺。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出处:《通典・职官》:“《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生杀与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
用法:作定语、宾语;指统治者的大权。
例子: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对于这些种族奴隶,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
英语 have somebody's life and property at one's dispos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