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同归于尽”。见“同归于尽”条。
此处所列为“同归于尽”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独孤及(公元725—777),字至之,河南洛阳人,唐代散文家。独孤及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先驱,以儒家典籍为治学方向,长于议论,强调立范诫世,不以词藻华丽取胜。在〈祭吏部元郎中文〉中,独孤及悼念猝逝的友人,举了彭祖与殇子为例。相传彭祖活了八百岁,殇子则是未成年而死之人,两人活著的时间虽然差距甚大,最后却都必须归于死亡。因此在通达生命的智者看来,死亡不过是人生必经的过程,不需要为此感到叹息。后来“同归于尽”演变为成语,用来指一同毁灭或死亡。
01.清・无名氏《杜诗言志・卷二・秋雨叹》:“无忧之稚子,固不能免,即不出之老夫,亦及于难。是君子小人同归于一烬,此诚天地之厄数,莫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