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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重见天日”。见“重见天日”条。
此处所列为“重见天日”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重见天日”本指被拘的人重新获得自由,见到了天和日。《旧唐书》提到唐中宗韦皇后的一段故事:唐高宗病死后,中宗李显即位,武则天专决朝政。不久,中宗被武则天废为卢陵王,贬至房州。中宗在房州时,与韦氏同遭幽禁,共尝艰辛,感情非常好。他虽是武则天之子,但却长期在武则天的淫威之下惶恐度日,几度险遭毒手。他眼看武则天先后毒死太子李弘,废太子李贤,后又逼其自杀,而自己即位不到一年,就被武则天废黜皇位,贬至房州。所以他每次听到带著帝王诏命的使者要来,总是恐惧得想要自杀。韦氏劝慰他说:“祸福无常,哪在乎一死?何必这么害怕呢?”中宗自此十分信任韦氏,与韦氏的感情倍加亲蜜。中宗曾私下对韦氏许诺说:“一朝见天日,誓不相禁忌。”意思就是说,如果有一天可以重获自由,再见光明,一定让韦氏要什么有什么,不会加以禁止。后来中宗被迎回朝,重新当上皇帝,即立韦氏为后,并大封韦后亲族,实现自己的诺言。“重见天日”这句成语可能就从这里演变而出,也可用以指幽藏的事物重见于世,或用以比喻冤屈得到伸雪。
01.《资治通鉴・卷二○八・唐纪二四・中宗神龙元年》:“上尝与后私誓曰:『异时幸复见天日,当惟卿所欲,不相禁制。』”
02.明・王世贞《鸣凤记》第一一出:“我杨继盛倘有复见天日之时呵,到朝廷当保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