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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烈:火焰炽盛的样子;轰轰:象声词,形容巨大的声响。
形容事业的兴旺。也形容声势浩大,气魄宏伟。
出处:宋・文天祥《沁园春・题张许双庙》词:“人生欻翕云亡,好烈烈轰轰做一场。”
用法:作状语;同“轰轰烈烈”。
例子:郭沫若《洪波曲》第12章:“大武汉的保卫战有时确实烈烈轰轰过一阵。”
形容气势壮盛,不同凡响。《西游记・第十二回》:“这去玄奘再拜谢恩,在那大街上,烈烈轰轰,摇摇摆摆。你看那长安城里,行商坐贾、公子王孙、墨客文人、大男小女,无不争看夸讲。”《精忠岳传・第三十八回》:“男儿要遂封侯志,烈烈轰轰做一场。”亦作“轰轰烈烈”。
amid fire and thunder(stormy and hero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