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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尸禄素飡”。谓空食俸禄而不尽其职,无所事事。
出处:汉・刘向《说苑・至公》:“久践高位,妨群贤路,尸禄素餐,贪欲无厌。”
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多用于自谦等。
例子:宋·王禹偁《让西京留守第二表》:“述度德量力之心,减尸禄素餐之咎。”
犹“尸位素餐”。见“尸位素餐”条。
此处所列为“尸位素餐”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尸位素餐”系由“尸位”及“素餐”二语组合而成。 “尸位”见于《书经・五子之歌》。根据记载,夏朝君王太康成天不理朝政,只知沉湎于享乐,以致于百姓都不再拥戴他。太康游乐过度,已经到了不知节制的地步,甚至有一次在洛水(今河南省境内)田猎时,竟然一去就是百天,最后有穷国领袖后羿,因为百姓无法再忍受这样的国君,将他阻绝在黄河而不得返国。 “素餐”则见于《诗经・魏风・伐檀》,诗歌内容是在讽刺在上位者不劳而食。诗人透过反诘设问的手法,反复提到:有人不耕种、不收割,为何可获取三百家的榖粮?有人不上山打猎,为何院子里挂得都是貆的毛皮?诗歌末尾则说出君子们可是不会白吃、白喝而不从事劳动。后来这两个词语被合用成“尸位素餐”,用来指占著职位享受俸禄而不做事。出现“尸位素餐”的书证如《汉书・卷六七・杨胡朱梅云传・朱云》:“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朱云当著汉成帝的面,批评张禹不能匡正辅佐主上,也不能对人民有所帮助,占著职位享受俸禄而不做事。今亦可用为自谦之词,表示自己未能尽到职责。
01.汉・刘向《说苑・卷一四・至公》:“臣为令尹十年矣,国不加治,狱讼不息,处士不升,淫祸不讨,久践高位,妨群贤路,尸禄素餐,贪欲无厌,臣之罪当稽于理。”
02.宋・王禹偁〈又谢恩表〉:“臣等尚容待罪,弥积厚颜,当主忧臣辱之时,抱尸禄素餐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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