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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趣相同,意见一致。
出处:宋・曾敏行《独醒杂志》第四卷:“逢原每不乐补之所为,而墨花实不逮,唯长于平远,遇志同气合者始为作之。”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志趣相投的人。
犹“志同道合”。见“志同道合”条。
此处所列为“志同道合”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志同道合”原作“道同志合”。《论衡》是汉代王充所作,〈逢遇〉篇主旨在说想要在政治上一帆风顺,要有好时机,遇到一个提拔自己的人,才高行洁,不保证能够当官。王充列举虞舜、许由二人,都是唐尧时的圣人,但虞舜继承帝统,许由却遁入山林;太公、伯夷二人,都是周朝时的贤人,但太公受封,而伯夷却饿死首阳山下。虽然都是圣者贤人,彼此理想、志趣一致,但是同中有异,合中有离,人的境遇不同,结果也就迥异,终究都是取决于出生能否逢时,所遇能否得人。后来“志同道合”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指彼此的志趣和理想一致。出现“志同道合”的书证如宋・陈亮《陈亮集・卷一九・书・与吕伯恭正字四首其二》:“天下事常出于人意料之外,志同道合,便能引其类,自非元恶大憝,皆可借其利心以成回复之势。”
01.唐・韩愈〈徐泗豪三州节度掌书记厅石记〉:“蔚乎其相章,炳乎其相辉,志同而气合,鱼川泳而乌云飞也,愈乐是宾主之相得也。”
02.宋・曾敏行《独醒杂志》卷四:“逢原每不乐补之所为,而墨花实不逮,唯长于平远,遇志同气合者始为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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