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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名誉;欺骗世人。
出处:荀况《荀子・不苟》:“夫贫贱者则求柔之,是非仁人之情也,是奸人将以盗名于暗世者也,险莫大焉。”
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例子:他冒用别人的著作作为评级提薪的资本,这种盗名欺世的卑劣做法,使他的声誉扫地。
即“欺世盗名”。见“欺世盗名”条。
此处所列为“欺世盗名”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欺世盗名”系由“欺世”及“盗名”二语组合而成。 “欺世”是出自《韩非子・诡使》。战国七雄中的韩国,因为饱受强邻秦国的威胁,加上国君无能,人心涣散,以致内忧外患交迫,随时都可能亡国。韩非身为韩国的诸公子之一,曾在荀子门下受业学习,希望能用一己之才,为国效力,挽救国势。他虽屡次上书劝谏韩王,却无法受到重用。于是他把满腔壮志雄心,写成《韩非子》一书。在〈诡使〉篇中韩非认为,君主掌握法度,是为了要拥有生杀的权柄,然而现在遵守法度,想要忠心侍奉君主的人,却不得进见;而言语巧诈,行为奸轨,侥幸得以偷欺于世的人,反而能够常常接近君王,得到重用。 “盗名”则是出自《荀子・不苟》。荀子认为:富贵是人性所爱,贫贱是人性所恶,如果有人厌恶富贵,喜爱贫贱,这是违反人性,用来盗取声望的作法。这两个典源,一见“偷世”,一见“盗名”,后来被合用演变成“欺世盗名”,用来比喻欺骗世人,盗取名誉。
01.宋・郑刚中〈论治道人材疏〉:“至若倚忠为奸,盗名欺世,无能为而可以害吾之有为,托能言而有以摇吾之国是者,兹又人君之所当去也。”
02.《野叟曝言》第六四回:“弟亦非重视阿堵,而盗名欺世,实有所难;但人命事大,惟有将先生此举,焚香告天,默表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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