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字背书”来追究倒查责任,效果十分明显。2013年10月21日,国资委纪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果断处理和问责,通报批评57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对有关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把对于这些人的处罚和处分的报告结论进行“签字背书”绝对会给纪委同志产生一定压力,实际上也给了监管者更大的动力,实现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了责任担当、监督到位。
制度推广;中央企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将推广运用“签字背书”这个新方法。签字背书实现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了责任担当、监督到位。纪委书记签字,相当于一种担保,是把纪检制度视作了财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中国财税制度建设、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背书,强调的是纪委书记的责任,之前则强调的一般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比如业务招待费在一个单位中可能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来主管,现在作为纪委书记的监管人和企业财务主管人之间存在一种连带的责任。在2013年之前,党内还没有要纪委书记在业务招待费核查报告签字的要求,因此,这次是一个制度上的创新,从国家反腐倡廉的角度考虑,是很有必要的。